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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算错工资把我拉黑(hr算错工资怎么告诉领导)

2024-10-25 2739 0 评论 人事行政


  

本文目录

  

  1. 老板拖欠工资怎么办啊!还把我的电话拉黑了,
  2. 老板欠了员工一个月的工资不还还把我拉黑了怎么办
  3. 拖欠员工工资不发反而拉黑,求助

一、老板拖欠工资怎么办啊!还把我的电话拉黑了,

1、一、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可以请求加付赔偿金,赔偿金标准: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投诉时,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相关拖欠工资的证据。

  

2、二、以未按时足额发放工资为由,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请求解除劳动关系并支付工资和经济补偿金。若仍想维持劳动关系的,可以只请求支付工资。

  

3、申请劳动仲裁时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2份);证据清单和相应证据材料(2份),证据材料主要有劳动合同,工资银行账单;身份证复印件(1份)。

  

4、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5、第七条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6、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7、(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8、(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9、(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10、(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11、(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12、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13、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14、(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15、(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16、(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17、(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18、(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19、(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20、(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1、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22、(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23、(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24、(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25、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老板欠了员工一个月的工资不还还把我拉黑了怎么办

1、亲亲您好一,把转账记录、聊天记录全部保存好,证明他欠了你钱

  

2、二,到法院起诉开庭的时候,他来不来无所谓,可以缺席审理,直接判决

  

3、三,申请强制执行,查封他的房子、车子、票子,列入失信人员名单,限制高消费,影响子女就读

  

4、四,拒不履行判决裁定,情节严重的,把他送进监狱,特别严重的可以判七年一、欠钱不还还把你拉黑了怎么办?

  

5、欠钱不还还拉黑的可以起诉到法院,如果对方拒不还款的,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所以来说借钱不还被起诉一般是属于民事纠纷案件,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偿还债务,拒不偿还的可强制执行,由于不会承担刑事责任,因此不会坐牢。但是如果是法院判决,被告无异议但又拒不执行的,法院确定被告有能力支付但据不偿还账务的,借钱人才有可能坐牢。

  

6、另外,欠钱不还属于民事案件,一般情况下警方介入的会很浅,不会深入进去,最多也就是调解调解,不会立案。如果以欺诈罪来报案,那么警方会非常慎重,欠钱不还的人是否能构成欺诈罪还不一定,所以,通过报警是无法解决欠钱不还这个问题的。

  

7、2)去法院起诉,申请诉前财产保全

  

8、4)胜诉后,如果对方在判决生效两年内没有还钱,可向法院提起强制执行,如果对方就不执行,在一般地区,可以由法警拘留对方当事人,一般是一年一次,一次15日。

  

9、诉讼中最好由律师代理,这样在证据链的准备上就会非常充足,胜诉的概率就会比较大,财产的执行也会更加到位,一般情况下最好由律师全权代理,直到执行完成,所以在签订代理合同时,可与律师就这一方面沟通一下,在代理合同中明确约定,不然律师可能打完官司就不管了。

  

10、欠钱不还拉黑是属于一种违反诚信的原则行为,有一些人员为了躲避债务就会下落不明,在这种情况之下完全是可以根据本案当中的规定来进行起诉的,对方拒不还款的情况之下,还可以申请法院对于其财产进行强制执行。

  

三、拖欠员工工资不发反而拉黑,求助

1、这样情况,应该向当地的政府有关部门投诉告发,拖欠工资属于违法犯罪,政府应该会帮助您解决这样的问题。

  

2、提供一些法律条款,解决被拖欠工资的事有助:

  

3、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试用期应包括在劳动合同期中,也就是说,企业在试用期间也必须为员工缴纳社保。

  

4、根据《社会保险法》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企业必须给职工缴足“五险一金”,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企业与职工签订合同时,劳动报酬、社会保险等都属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

  

5、据《社会保险法》《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金。为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金系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该项义务不能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通过约定变更或者放弃。

  

6、国家政府现在有法律规定“拖欠工资的克扣工资的属于违法犯罪,超过三万元或者超过十个人的属于严重违法犯罪,严重的要判刑关进牢狱。”、“企业应签订劳动协议合同,并且给每一位打工者工人员工缴纳社会保障费(五险一金)”,“企业应将工资直接发放给农民工本人,严禁发放给“包工头”或其他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企业可委托银行发放农民工工资。”,企业必须按照约定发给工资,否则,政府执法部门会依法严格处罚违法的企业。私人老板雇工,也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按时付给民工员工农民工的工资。私人老板拖欠工资同样属于违法犯罪,政府会依法严格处理处罚。

  

7、第一步应该争取协商解决,可以直接找企业法人代表、企业老板、财务部门、财务经理。能协商解决最好,如果协商不合理,就向当地的政府有关部门投诉举报告发(劳动监察大队、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劳动局里的劳动仲裁科、工商管理局、建设局、法院、检察院、监察部、12345投诉热线电话、12348法律援助热线电话,都可以,会得到政府有关部门的帮助的)记住:一定要有事实证据,比如:协议合同、有关拖欠工资和索要工资的录音、视频录像、上班打工的打卡记录、上班劳动工作的视频录像、各种各样的文字材料资料,微信、短信,电脑上网页里面的信息、知情人、证明人,等等,都可作为事实证据。如果一时没掌握事实证据,或者事实证据的数量不够多,应该可以想办法取到足够的事实证据,以便通过投诉举报告发等等法律途径解决索要被拖欠的工资。如果老板态度凶横,应该打电话119报警、投诉举报告发老板拖欠工资不给、态度凶恶,或者向公安局派出所投诉举报告发,因为打工者做到工作任务之后,工资就已经属于打工者自己的钱财,老板拖欠打工者工资其实如同欺诈、骗取打工者的钱财一样,可以报警投诉,要求警方帮助。

  

8、附上有关法律条文,可以参考: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为规范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预防和解决建筑业企业拖欠或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一、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建筑业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农民工。本办法所指建筑业企业,是指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活动的企业。二、县级以上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企业工资支付的监督管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协助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对企业执行本办法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三、企业必须严格按照《劳动法》、《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和《最低工资规定》等有关规定支付农民工工资,不得拖欠或克扣。四、企业应依法通过集体协商或其他民主协商形式制定内部工资支付办法,并告知本企业全体农民工,同时抄报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五、企业内部工资支付办法应包括以下内容:支付项目、支付标准、支付方式、支付周期和日期、加班工资计算基数、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以及其他工资支付内容。六、企业应当根据劳动合同约定的农民工工资标准等内容,按照依法签订的集体合同或劳动合同约定的日期按月支付工资,并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具体支付方式可由企业结合建筑行业特点在内部工资支付办法中规定。七、企业应将工资直接发放给农民工本人,严禁发放给“包工头”或其他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企业可委托银行发放农民工工资。八、企业支付农民工工资应编制工资支付表,如实记录支付单位、支付时间、支付对象、支付数额等工资支付情况,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九、工程总承包企业应对劳务分包企业工资支付进行监督,督促其依法支付农民工工资。十、业主或工程总承包企业未按合同约定与建设工程承包企业结清工程款,致使建设工程承包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业主或工程总承包企业先行垫付农民工被拖欠的工资,先行垫付的工资数额以未结清的工程款为限。十一、企业因被拖欠工程款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企业追回的被拖欠工程款,应优先用于支付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十二、工程总承包企业不得将工程违反规定发包、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个人,否则应承担清偿拖欠工资连带责任。十三、企业应定期如实向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送本单位工资支付情况。十四、企业违反国家工资支付规定拖欠或克扣农民工工资的,记入信用档案,并通报有关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依法对其市场准入、招投标资格和新开工项目施工许可等进行限制,并予以相应处罚。十五、企业应按有关规定缴纳工资保障金,存入当地政府指定的专户,用于垫付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十六、农民工发现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权向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举报:(一)未按照约定支付工资的;(二)支付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三)拖欠或克扣工资的;(四)不支付加班工资的;(五)侵害工资报酬权益的其他行为。十七、各级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法对企业支付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监察,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理。企业在接受监察时应当如实报告情况,提供必要的资料和证明。十八、农民工与企业因工资支付发生争议的,按照国家劳动争议处理有关规定处理。对事实清楚、不及时裁决会导致农民工生活困难的工资争议案件,以及涉及农民工工伤、患病期间工资待遇的争议案件,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可部分裁决;企业不执行部分裁决的,当事人可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十九、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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